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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山東濟寧城區禁止工地攪拌砂漿 違者最高可罰3萬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3-03-27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東方圣城網
核心提示:明年起山東濟寧城區禁止工地攪拌砂漿 違者最高可罰3萬
  濟寧市日前出臺了《濟寧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要求各級政府要將發展散裝水泥納入當地國內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把水泥的散裝量、散裝率列入節能減排考核內容。自2014年起,濟寧城區工地要禁止現場攪拌砂漿,2015年起,縣一級政府所在鎮規劃區域也將禁止工地攪拌砂漿。

  辦法要求,預拌混凝土、攪拌砂漿和水泥制品生產企業必須全部使用散裝水泥;新建、擴建、改建的水泥、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按散裝比例70%以上發放能力的要求進行設計建設,已建成的相關企業應通過技術改造、增加設施設備等方式,將散裝發放能力提高到70%以上。各級政府應當在農村規劃建設散裝水泥銷售網點,建立健全散裝水泥配送和服務體系,鼓勵農村居民使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

  同時,辦法要求各類城市規劃區限期禁止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攪拌砂漿:自2014年1月1日起,濟寧市城市規劃區內禁止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攪拌砂漿,必須使用預拌砂漿;縣級市城市規劃區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規劃區以及國家、省批準的各類開發區內,則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必須使用預拌砂漿。對于違反時限規定的,將由住建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將給予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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