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海沙樓”調查》系列報道,引起了國家相關部委和省市有關部門的重視。昨日,平潭縣建設局反饋了該縣在《東南快報》報道見報后采取的措施。目前,平潭縣海沙淡化處理場正在籌建,平潭縣政府還表示將逐步禁止建筑混凝土用海沙。
縣長辦公會 專題討論“海沙樓”
5月11日,《東南快報》關于平潭有地產商用未經淡化處理的海沙建樓的報道見報后,平潭縣委書記林義銘、縣長陳文波立即分別批示,要求相關部門調查核實。
縣政府召開了由縣長陳文波主持的專題會議,專門聽取全縣建筑用海沙情況匯報,并就加強建筑用海沙的管理問題,進行研究。
為了從源頭上堵住濫采海沙,平潭縣政府責成縣國土資源局,根據該縣資源分布情況,劃定了用沙可采區、限采區和禁采區,并明確規定“如果在海壇灣和壇南灣每發現一次違規運沙,就扣減縣國土資源局10萬元工作經費”。
隨后,平潭成立了由建設局、國土資源管理局、公安局、監察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在建的樓盤進行突擊檢查,對建筑用海沙取樣送檢。
其中,平潭建設局已經組織人員深入建設工程現場,采取“抽樣檢測”等方式,對建筑用沙的質量進行全過程跟蹤監管。
無論是公建項目,還是房地產建設項目,凡是使用海沙,都必須經過建設局工程質量監督站驗收或檢驗,只有氯離子含量等各項目指標達到要求,才準予使用,否則一律予以制止,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建設局、國土局還分別召集由各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就海沙的開采、使用問題進行規范。5月15日,該縣建設局下發了《關于加強建筑用海沙管理的通知》,強調了監管責任。
“平潭海沙樓報道見報以后,我們幾乎天天開會。今天是縣政府開,明天是建設局開,后天又是國土局召集開會,會議都是商量怎么解決用未經淡化的海沙的問題。這期間,到底開了多少次會,連我都記不清楚了。”
平潭一位房地產開發商告訴記者。
就在5月25日,記者在平潭采訪時,該縣由常務副縣長主持,召集了相關職能部門和房地產商,還在研究如何克服平潭淡水沙資源匱乏的問題。
地產商承諾 不用未經淡化的海沙
“我們想盡一切辦法,都要用淡化過的海沙建樓。”平潭縣最大的房地產商之一宏基房地產有限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說,本報報道對他們公司的觸動很大。
其實,海沙淡化工作的程序并不復雜。該人士介紹,淡化海沙一般是用淡水沖洗。但是平潭淡水資源同樣匱乏,所以淡水沖洗是不可能的。但是大多數樓盤打地基時地下水很豐富,一些樓盤就不停地抽水,然后白白地排掉了,沒有想到用地下水來沖洗海沙。還有一種辦法就是自然淡化,把海沙開采后,讓雨水沖洗,經過風吹日曬,海沙里的鹽分也會淡化。
使用淡水沙,或者是使用經過淡化處理的海沙,成本肯定會增加,如果開發商急功近利,使用未經淡化的海沙建樓,會影響樓房的質量,還同樣損害了地產商的聲譽,哪筆賬更劃算,一目了然。
作為5月11日報道中提及的有運海沙的“豪香御景花園”的開發商,該公司負責人承諾,未來將不用未經淡化的海沙蓋房。
系列政策出臺 扶持建設淡化沙場
按照“疏堵結合”的原則,平潭縣已經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淡水沙經營或是海沙淡化生產。
平潭縣政府日前研究決定,不管是縣內還是縣外的企業、個人,只要辦理了在平潭經營淡水沙的手續,政府在堆放場地、碼頭使用、陸地轉運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或者個人,投資組建拌制商品混凝土企業,專業開展對沙石和水泥攪拌、運送業務。
據悉,由于政府財力有限,平潭縣有關部門多次與一些房地產開發公司協商,要求這些公司出資,建立海沙淡化場,有兩家房地產商已經在著手選擇場地。
平潭縣政府還表示,將根據國家建設行業有關規定,大力提倡使用淡水河沙,嚴格控制、科學使用海沙,逐步實現建筑混凝土不使用海沙。
這個規定,也給平潭帶來了商機。平潭已經有人向相關部門提出開辦海沙淡化場的申請。業內人士認為,隨著平潭開發的加快,海沙淡化將成為一個新興產業。
















